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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公办医疗机构9月1日起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
将有效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
时间:2010-9-1 2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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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关要求,从2010年9月1日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9月1日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第一天,上午9时,联系殷涧镇卫生院基层医改工作的县领导时金发,在县直包保单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长菊及殷涧镇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来到该院就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按照县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殷涧镇卫生院已在门诊楼前悬挂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有关宣传横幅,在单位显著位置对药品的进价、原销售价、现销售价进行了公示。
副县长时金发一行对该院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该院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人群密集地区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增加老百姓知晓率。同时要求卫生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零差率销售工作,坚决杜绝“组织不严谨、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现象发生,以严明纪律保障差率销售顺利进行,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县卫生局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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