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指尖划过屏幕,当数据在云端奔流,每个人的生活早已与网络深度交织。从线上购物的支付凭证,到社交平台的个人动态,再到政务办理的信息提交,网络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个人信息泄露、权益受损的风险。近期,“老板监视员工微信只需300元”的新闻引发热议。值此《网络安全法》1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我们更应看清:这部法律的落地,不仅为虚拟空间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更将为亿万公民的网络权益保驾护航,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它的核心使命之一,就是为每一个公民、法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拧紧这道失灵的“安全阀”。
网络无远弗届,安全如影随形。网络安全既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更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过去大家聊起网络安全,大多会想到国家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这本来无可厚非。但随着数字经济深度融入日常生活,公民个人的网络空间,早已成为权利保护的重要阵地。诸如“老板监视员工微信只需300元”,一款廉价监控软件就能让员工办公操作如同“透明直播”,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被彻底侵犯,这种行为严重触碰了法律底线。这一个案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前网络权益保护面临的复杂挑战。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更是保护公民权益的利剑。这些年我国在网络安全领域成绩显著,但也面临着不少新问题、新挑战。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4年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驱动发展的同时,其数据安全与伦理风险已成为全球治理焦点,大模型训练可能导致个人信息和数据泄露,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也引发了产业数据安全隐患。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此背景下,《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它强调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搭建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框架。
守护网络合法权益,需要法治的引导保障。技术向善,终究要靠法治护航。数字化浪潮滚滚向前,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技术的发展,从来不是为了制造“透明人”,而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正是国家应对网络风险、构建有序空间的根本遵循和强大武器。它的核心要义,就是给“技术之马”套上“法治之缰”,为模糊的“数字边界”打下清晰的“法治界桩”。这就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必须把安全与合法放在盈利之上;要求所有网络运营者,必须把保护用户权益当成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更要求各类组织和个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开展活动。
《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是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它既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网络安全法》已然落子,但棋局胜负,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是选择成为漠然的旁观者,还是积极的守护者?为权益呐喊,用法律维权,这不仅是在保护屏幕后的自己,更是在塑造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清朗安然的未来。(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