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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三强化”提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效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三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我县临时救助工作,切实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急难型、支出型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的临时救助保驾护航。

强化政策宣传,畅通救助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网络。借助网络、《凤阳县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村(居)委会干部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及时告知临时救助申请条件、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

强化审核效能,优化救助流程。严格按照《滁州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凤阳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及申报程序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对县内各类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县级、乡镇分级救助。同时严格救助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随到随办,切实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强化资金监管,筑牢救助底线。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推行“阳光救助”工程,实行救助对象、金额、标准“三公开”,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的、违反工作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救助资格并按规定追缴救助金 ;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县级、乡镇(街道)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56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约83.28 万元,切实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刘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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