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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研讨会

7月1日,县检察院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研讨会,以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有效对接。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勇教授和该校6名研究生,上海市司法研究会理事主任狄青,滁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潮和刑事部门负责人、凤阳县法院法官、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县检察院检察官等近百人参加研讨。

首先,市检察院高潮副检察长发表致辞,他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认为研讨《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与难点,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法律适用的实效性,希望各位在本次研讨会上碰撞新的思想火花、有所收获,以理论与实践互动推动新时代刑事司法工作发展。

接着,张勇教授作“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与难点”主题报告,他从依法治国、法律相对稳定性等角度阐释了法律修改的必要性,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总体上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立法理念,社会秩序的有效保护,刑法与社会发展同步”的特点。同时分别就有关未成年人的刑法修改、维护民众安全感的修改、金融信贷领域的修改、保护知识产权的犯罪、公共卫生的刑事法治保障等重点问题,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刑罚处罚的轻重变化、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等难点问题进行了具体阐述。

在中心发言环节,6名研究生就“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理解与应用”“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等诸项问题进行专题发言,畅谈相关研究和感悟,引起了参会人员的深思。

提问环节,各单位办案人员分别对高空抛物入刑争议、如何界定性侵儿童犯罪中的“负有特殊职责的人”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张勇教授对此一一予以充分回应。

会议主题鲜明、论述精辟、讨论深入、气氛活跃,参会人员从不同维度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县检察长王超表示,主题讲座使大家获益良多,大家的精彩发言碰撞出思想火花。在当前信息社会、智慧社会的大背景下,刑法的修改将会是一个常态,政法单位办案人员应抓住机遇,勇担时代使命,强化业务理论学习,促进司法规范。(吴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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