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要闻

春运首日 交警大队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发布时间:2019-01-21 16:57阅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2019年1月21日是春运首日,交警大队积极在辖区内举办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凤阳县副县长潘金钟积极参加春运首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强化客货运企业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

活动当天,交警大队在安徽省交通运输集团滁州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配合下,在县汽车站广场开展春运首日宣传活动,积极向站场内工作人员、车辆驾驶人及候乘旅客发放2019年新制作的《致广大春运驾驶人一封信》宣传材料,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乘车常识。积极深入安达出租车公司、明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西站、姚湾渡口检查春运首日交管运行工作,并赠送春运年画、年历、“福”画等宣传物品。

(二)打好宣传教育攻势战,营造春运浓厚氛围

交警大队坚持宣传先行原则,各辖区中队通过在中队门前、农贸集市、各重点运输企业,通过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摆放典型交通事故展板、张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挂画、向过往客运车辆乘车人发送年历等方式,着力营造人人关注春运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三)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网络、“双微”平台开展春运宣传活动

大队通过制作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印制宣传材料、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营造平安祥和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氛围。民警通过“双微”、互联网平台及时发布实时路况、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努力做到全方位宣传提示,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加强新闻媒体网络交通安全有效监管

春运首日,交警大队重点加强对省道沿线进行重点整治的同时,集中开展酒后驾驶、无证上路、超员载客、涉牌涉证等专项违法整治,并及时利用对微博等新兴媒介形式的监测,对涉及交通管理的违法行为及受到处罚,积极利用微博网络平台广泛发布,起到警示作用,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做保障。(王娇娇)



编辑:高洁
返回
上一篇: 市委书记吴劲到定远、凤阳调研
下一篇: 凤阳县作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