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释放发展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2-04-22 08:4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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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改革的重要指示,也是我们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发展的根本遵循和必由之路。

农村改革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成效。6年来,我市充分发扬“大包干”精神,始终坚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和“三变”改革,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努力在乡村振兴道路上再作新探索。

事实证明,改革激发了活力,整合了资源,破解了难题,推动了发展,走出了农村发展的新路径。小岗村不断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成立长三角首个乡村振兴银行,试点发放“兴农贷”“劝耕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等,把“红证书”变成了“活资产”,有效破解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壮大、产业发展与村民增收同频共振,连续5年给村民分红累计超千万元。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我市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改革的“牛鼻子”,重点聚焦关键领域,坚持多要素联动,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持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农村内在活力。继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扎实推进天长市、明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实现村级全覆盖,去年4月25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在小岗村召开,我市作典型经验介绍;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制定出台6项试验任务实施方案并扎实推进;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构建制度体系,加快盘活“三权”,落实所有权,保障资格权,放活使用权,强化审批监管,坚持从土地制度改革入手,坚决守住土地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努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改革无止境,发展不停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激发农村资源要素的活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必须细化政策举措,创新体制机制,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魄力,不断推动改革取得新突破,释放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滁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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