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12-29 09:13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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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绚丽烟花、声声爆竹为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超过人体听觉范围和耐受程度的噪声,同时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短期迅速恶化并危害人体健康。同时,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绿色、文明、安全的节日庆祝方式。

      2024年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年节日,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理念,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建议全县广大居民做环保生活的践行者,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年节日,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风尚。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严重人身伤害、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将严肃处理。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山水秀美的大美凤阳!

      提前祝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新年愉快,万事如意!

凤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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