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3-11 14:41阅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2023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新华网)

编辑:
返回
上一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下一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