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医保中心接待了多名咨询门诊慢性病报销金额变化的参保群众。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沈某表示:“2024年12月份和2025年4月份用的药是一样的,金额也是一样的,但是4月份多报销了200多元,是不是之前的报销错了?”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了群众的疑惑,并告知其最近政策确有变化。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自2025年2月1日起,县医保局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将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克罗恩病和强直性脊柱炎由Ⅰ类慢特病调整为Ⅱ类慢特病管理,即参照就诊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报销封顶线也相应提高。以强直性脊柱炎为例,2月份以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凤阳县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病看病,报销比例为65%,年度封顶线为7000元,而现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年度封顶线达30万元。
县医保局聚焦慢性病患者就医负担,通过“精准调类、提标扩面”实现政策再升级,不仅实现了“病种管理科学化、支付标准合理化”,更推动医保服务从“被动保障”向“主动关怀”转型,切实以制度优化托举民生温度,助力实现从“病有所医”到“医有所优”的跨越式发展。(金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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