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投诉人反映其在凤阳县某加油站消费时,要求加注200L柴油,但加完从油表显示只加注了160L柴油,认为该加油站存在计量不准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立即安排计量检定人员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被投诉加油站进行了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加油站加油枪检定合格有效期至9月15日,计控主板、显示控制板等内部结构铅封完好,未发现插头及微处理器等计量作弊装置。该局计量检定人员使用100升标准金属量器对被投诉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了3次检定,确认该加油机计量示值误差为0.04%,符合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程要求(示值误差在±0.3%之内)。
随后,执法人员向投诉人去电告知检定结果。并告知车辆油箱表只能大致反映油箱内的存油量,不能作为计量标准判断。因为大部分车用油表是通过油箱内浮子带动电子传感器,传感器将产生的电子信号传递给油表指针,浮子在加油过程中会被冲刷变位,存在较大误差。投诉人对检定结果表示认可无异议,并对该局处置结果表示满意。(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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